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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化モンスト ビンゴ关于征选律师事务所入库的公告

时间:2021-07-28来源:モンスト ビンゴ法务风控部作者:宣传部点击数:

甘肃能化モンスト ビンゴ关于征选律师事务所入库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律合规服务、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甘肃能源化工投资モンスト ビンゴ有限公司(以下称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拟建立律师事务所备选库,作为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的资源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条件

(一)应征律师事务所须具备以下条件

1.律所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地点在兰州市区内,并在甘肃省政府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内;

2.依法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上(以律所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批准日期为基准日),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实力,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长期履行合同的能力;

3.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4.执业律师近三年内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

5.提供律师团队的成员均应执业满3年且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准。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律所及律师不得入库

1.曾为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但未尽到勤勉履职责任或考核不合格的;

2.曾代理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法律事务,损害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利益或泄露我公司秘密的;

3.曾在同一法律事务中同时接受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对方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委托的;

4.因违反执业规范等原因被其他单位解聘的;

5.因违法违规等原因被其他客户投诉、被律师协会列入“黑名单”、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的;

6.正在办理与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二、法律服务范围

(一)对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有关内部日常管理、采购、贸易、交易、金融、人事管理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二)为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如需),推进依法治企建设;

(三)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日常合同的草拟、修改、审查;

(四)根据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的需要以公司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草拟、签发律师函;

(五)协助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处理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仲裁等事项;

(六)应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要求,原则上每年度对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内部员工进行一次法律宣传教育培训;

(七)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其他法律相关事项。

三、报名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甘肃能化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

(二)律所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曾获荣誉证明材料;

(四)律所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证明;

(五)律所及其执业律师近三年内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证明;

(六)律所概况说明书(包括事务所基本情况、业绩、专业人才配备情况等);

(七)律所近三年参与国有企业诉讼案件履历,包括参与案件标的、诉讼结果、执行情况等;

(八)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在截止报名时间内送至甘肃能化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法务风控部办公室或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应征律师事务所须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征资格或退出备选库。

(二)应征律师事务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我公司承诺将对提交材料采取保密措施。

(三)备选库建立后,我公司将以网站公告或邮件回复方式告知入库事务所,按程序在备选库中选聘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四)律所进入备选库,仅代表甘肃能源化工投资モンスト ビンゴ有限公司有与之合作的意向,不作为最终签约的保证。

(五)甘肃能源化工投资モンスト ビンゴ有限公司对本次活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分,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桓

联系电话:0931-8619818

邮箱账号:gsnhfwfk@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122号(至诚首府22楼2205室)

附件:甘肃能化モンスト ビンゴ公司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入库申请表.docx

甘肃能源化工投资モンスト ビンゴ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